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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的獎金算工資嗎?

勞動者的獎金算工資嗎?

勞動者的獎金算工資嗎?

一、勞動者的獎金算工資嗎?

算工資,獎金是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之一。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勞動者獲得工資的形式有哪些?

1、通過銀行間接把工資發放到職工手中。

2、以現金方式直接發放到員工手中。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種形式。

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支付週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

(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

三、公司不給勞動者工資怎麼辦?

(一)通過法院的判決,強制公司支付工資

向法院提起起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除此以外,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加付賠償金

(二)收集、保留證據,依託勞動執法部門解決

1、收集企業拖欠工資的證據,以證據為基礎,投訴其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依據仲裁的結果,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者的獎金算工資,公司發放工資時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銀行卡間接的把工資發到員工的手中,另一種是以現金的方式直接的把工資發到員工手中。支付工資的標準需要在勞動合同中有所約定,以貨幣的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標籤: 獎金 勞動者 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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