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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籤勞動合同能交保險嗎?

不籤勞動合同能交保險嗎?

不籤勞動合同能交保險嗎?

一、不籤勞動合同能交保險嗎?

無論同用人單位有沒簽訂合同,都應當繳納社會保險。繳納社保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沒簽合同和交保險其實是兩回事,沒簽合同仍然可以繳納社保。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要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不積極履行的,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所以,即使沒簽勞動合同,但至少已經成立正式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繳納社保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當然,要是情況較為嚴重的,比如説多數員工都遭到這種待遇的,那麼建議就要注意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二、不籤合同單位有哪些風險?

1、未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未籤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3、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4、未籤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現在有些企業人事制度不完善,和入職的新員工不訂立勞動合同。即使這樣,雙方也建立勞動關係,企業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且如實支付工資報酬。對於企業不買保險的,員工可以到社保局投訴舉報,被查處後企業應當補繳之前拖欠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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