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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要離職證明嗎?

勞動合同到期要離職證明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要離職證明嗎?

勞動合同到期要離職證明嗎?

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在離職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開離職證明的。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經濟性裁員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2、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3、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綜上所述,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很多小公司迫於經營壓力可能宣告破產倒閉。這樣,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就要提前解除。公司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結算工資、停掉社保賬户,並計算出經濟補償金的數額。經過和員工確認,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勞動合同到期之後沒有和單位續簽的,需要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由於用人單位經營模式改變,不得不辭退員工的,需要根據規定,支付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金,這種情況就是經濟性裁員。經濟性裁員是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方法,除此之外,還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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