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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中途把人辭退有補償嗎?

年薪制中途把人辭退有補償嗎?

一、年薪制中途把人辭退有補償嗎?

年薪制中途把人辭退有補償嗎?

年薪制員工被違法辭退的也有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公司可以無償辭退職工的情形有哪些?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但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三、試用期辭退需要給代通知金嗎?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對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辭退,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綜合上面所説的,用人單位在勞動期間辭退員工,那麼是需要承擔起相應的經濟補償,對於補償的標準就會按勞動者工作的年限和工作的實際收入來進行確定,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權益和利益受到保護,所以,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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