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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關係與勞動關係賠償區別在哪裏

勞務關係與勞動關係賠償區別在哪裏

1、勞務關係下員工發生工傷,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而作爲勞動者的職工在爲用人單位工作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只要不是勞動者的故意行爲造成的傷害,即使是勞動者過失違章行爲所致,都應認定爲工傷。
2、勞務關係下發生工傷,企業要按照人身損害標準賠償,該標準重於工傷賠償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勞務關係與勞動關係賠償區別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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