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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被收購了勞動者被辭退有補償嗎

原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被收購了勞動者被辭退有補償嗎

原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被收購了勞動者被辭退有補償嗎
原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被收購了勞動者被辭退有補償嗎
1.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之情形且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情形且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4.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之情形,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其中依據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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