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勞動關係 >

辭退員工需工會同意嗎?

辭退員工需工會同意嗎?

辭退員工需工會同意嗎?

一、辭退員工需工會同意嗎?

辭退員工不需要工會同意,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已經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用人單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提前三十天提交書面通知即可,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解除勞動關係。如果不予賠償,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如果單位還要扣工資,更加違法,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會得到哪些補償呢?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透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爲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需要提前幾天告知所在單位呢?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時的基本的處理渠道是:

1、首先要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及拖欠工資的數額,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證明等。

2、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工作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錄音等都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3、對於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爲,除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有了足夠的證據後可以先和老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職員在與用人單位簽署合同之後,就會被認定是雙方已經存在了勞動合同的關係,此後若是單位發現職員不滿足職位的需求,想要辭退該職員的,是不需要得到工會的同意的。但若是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辭退該職員,就需要支付賠償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ongshang/laodongguanxi/l7p6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