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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勞動合同無效可以要雙倍工資嗎

認定勞動合同無效可以要雙倍工資嗎

認定勞動合同無效可以要雙倍工資嗎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若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主張雙倍工資。但如果同用人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此時認定勞動合同無效後可以要雙倍工資嗎?除了未籤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者能要雙倍工資之外,勞動者何時能要雙倍工資呢?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詳細爲您進行介紹。

一、認定勞動合同無效可以要雙倍工資嗎

所謂無效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包括: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確認是否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是建立在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基礎上;而雙倍工資的支付是基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基礎上;所以,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即使勞動合同的內容是無效的或者部分無效的,也應當認定爲雙方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只是基於一些原因導致合同內容無效而已,所以,如果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話,用人單位是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但仍然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二、勞動者何時能要雙倍工資

通常情況下,一提到雙倍工資,勞動者的認識比較強烈的就是“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實際上,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雙倍工資只是一種可以主張雙倍工資的情形,勞動者經常忽略的是另外一種情形,即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對於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的情形,在適用上存在一定的限制,如最多隻能主張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而且實踐中存在較大爭議的是雙倍工資可能會涉及時效問題。

但對後一種情形來說,首先,在時效上,只要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事實一直存在,就不會存在時效的問題;而且主張的時間從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起算,也不存在最多可以主張多少個月的時間限制。

實踐中,如果您有遇到可以向單位主張雙倍工資的情況,您要積極主張權利,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如果因此而與用人單位發生了勞動糾紛,您可以準備好證據資料向有關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在勞動仲裁的過程中,如果您有遇到讓您困惑的地方,不妨向專業的勞動律師求解,以更好地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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