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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試用期的員工需要多少天?

辭退試用期的員工需要多少天?

辭退試用期的員工需要多少天?

一、辭退試用期的員工需要多少天?

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而根據相關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想要辭職或者是辭退都需要提前三天。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試用期內,如果發現職工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如身體條件、受教育程度、實際工作能力等不符合錄用條件,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保證職工隊伍的素質。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同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也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上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辭退員工不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但用人單位應當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有違法犯罪、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等情況。沒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不得辭退試用期內的員工。

二、公司怎麼辭退員工?

(一)辭退有過錯的員工應有事實依據和制度依據。

對於違紀的員工,用人單位並非可以一概辭退,必須是違紀的員工,用人單位方可辭退。因此,何謂違紀,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就至關重要了。

(二)辭退無過錯的員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經濟補償金。

辭退無過錯的員工僅限於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辭退無過錯的員工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並根據其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辭退無過錯的員工時,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及時給員工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關係,如果是辭退過錯的員工,要有相應的事實依據,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只需要給員工結算工資,轉移社保關係和檔案,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標籤: 員工 試用期 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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