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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老工伤复发住院待遇

退休职工老工伤复发住院待遇

退休职工老工伤复发住院待遇

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根据社保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即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协商解决。 要求仲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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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标准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报销费用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到21年以下,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费报销比例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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