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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机关是如何处理因养老保险而引起的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是如何处理因养老保险而引起的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是如何处理因养老保险而引起的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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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一)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
  改变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构置,设立由乡镇劳动站为主导、该行业的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加的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该组织由乡镇劳动站主导,能更好的取得劳资双方的信任,各方代表的参加便于加强沟通,以利于调解组织能尽量发挥调解作用,将矛盾消化在起步阶段,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节约诉讼资源。

(二)实行仲裁自愿,裁审并列的法律程序
  仲裁自愿是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当事人可以共同协商将劳动争议交与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直接进入审判程序。裁审并列指仲裁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已进入诉讼的不得再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

目前要彻底解决劳动者维权的尴尬局面,必须从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程序上予以改革,使其有利于保护劳动者,让弱势群体在维权的过程中不至于更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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