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强留工人不给离职如何办
-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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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无需其同意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离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辞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离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辞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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