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多久算恶意欠薪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关注:2.04W次 超过三十天就算恶意欠薪。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按月支付的原则。若超过时间未发放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为违法行为。《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标签: 劳动纠纷 欠薪 拖欠 劳动争议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laodongjieda/zhengyijieda/lzry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