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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具体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该约定为准;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3、劳动者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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