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合同事务解答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

合同当事人未尽报告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当事人未尽报告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委托人是否因此可以拒绝支付报酬、返还受托人垫付的费用,以及赔偿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而遭受的损失并无明文规定。
但从民法典基本原则出发,受托人报告是使委托人了解委托事务状况的必要条件,若受托人应报告而未报告,那么委托人不了解委托事务,也无从判断自己的权利、义务状态究竟如何,此时若冒然支付报酬、返还费用及赔偿损失等,委托人存在着被欺诈或因受托人的过失而遭受损失的极大可能。
因此,从民法的诚信原则出发,委托人在受托人应报告而未报告时,有权拒绝支付报酬、返还费用及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924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合同当事人未尽报告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etong/jiufenjieda/8g1r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