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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包括车位

购房合同包括车位

购房合同包括车位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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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小区车位属于谁



  1、开发商最常用的“车位”陷阱的表现形式:

(1)虚假承诺;

(2)画地为牢;

(3)合同约定;

(4)混淆产权;


  2、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招数、对策


  (1)确定车位性质,明确产权所有。

针对开发商独立拥有车库所有权的情况,购房者应当尽力争取让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地下车库的性质,比如“小区自用”,或者“在保障小区业主使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对外开放”等。同时应当明确,这些车位或车库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另外,最好还能明确具体的使用费用,以免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动不动就提价,损害业主的利益。另外,不买车位的购房者就要问清楚并最好在合同上明确自己如果将来有车,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可以停在什么地方。


  (2)不信空言,见了真佛再烧香。

要破解车位或车库陷阱,购房者一定要记住:无论地上还是地下车位或车库,是否可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车位的产权证可以单独核发,也可以与购房合同一并核发。此外,购房者还应当对地面车位和地下车库的性质作一个简单清楚的了解,才能购避免落入开发商设置的车库(或车位)出售或出租的各种陷阱之中。


  (3)依法维权,积极争取业主利益。

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地面车位的所有权也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该类地面车位。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租赁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的使用费后纳入小区维修资金。另外,该类车位是不能出售的。


  (4)车位租赁,不宜时限过长。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并不向购房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租赁车位(库)(实践中往往称做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之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有时候我们发现购房的时候说的,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并没有,这也是当下购房者遇到的最大问题。至于当事人选房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主要的律师365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其实了解清楚了可能出现的问题,这样才能在实际选房的时候避免问题出现,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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