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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制和拘役的机关

执行管制和拘役的机关

执行管制和拘役的机关

在自己违反法律规定之后,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进行宣判罪名。到时候自己被判处了拘役和管制的话,应当如何进行执行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站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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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管制刑罚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间长短、对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时间到期的,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管制属于刑罚中最轻的一种主刑,同时这也是人身刑里面的一种,但实际却并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因为一般对被判管制的罪犯会实行社区矫正,将刑事处罚与社区教育结合起来,毕竟管制的刑期较短,与其将犯罪分子关押服刑,不如让其与社会正常的交往,积极的改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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