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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遗失

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遗失

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遗失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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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购房贷款合同处理办法

我国贷款合同按照标准是一式四份,开发商有2分,借贷人一份,房管局一份。但是如果借贷人在银行办理的按揭,那么借款人的合同是银行代为保存,如果借贷人遗失了购房贷款合同可以采取下列的办法进行补救

1. 贷款人到开发商或者是房管局拿到贷款合同之后,自行复印一份。

2. 贷款人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申请的是公积金等方式进行的贷款,可以自行去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盖章,只要能证明信息就可以。

3.
比较麻烦一点的就是,贷款人还没有办理银按揭手续就把贷款合同遗失,这样的情况,贷款人首先是要把贷款合同作废,并在报纸上公示,等到3个月之后,拿相关证明注销原合同,然后在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4.
贷款合同遗失了,但是并不妨碍正在持续的还款,贷款人还是需每月按时还款,但是要注意保留凭证,同时带上相关资料去银行补办。如果因为贷款合同丢失,贷款人不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那么银行有权利把房屋收回。

虽然贷款人因为大意把贷款合同给遗失了,但是但是由于开发商和房管局都有备份,只需要复印就可以,主要是后续证件复印之类的会比较麻烦。

民事主体一般来说,都是先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才会付款,对于约定先付清款额,再签劳动合同,司法机关也是不会禁止的,但是此时由于不管是开放商,还是购买者的权益,都是不能得到保障的,故而建议还是先签订合合同之后,再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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