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员工培训期内离职违约责任

员工培训期内离职违约责任

员工培训期内离职违约责任
员工擅自离职可能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综上所述,大城市工作机会多,很多上班族有更好发展机会的话会选择跳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应该提前通知公司,期限是一个月。这样,公司可以安排进行工作岗位交接,转移社保关系。当然,公司有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情况时,员工随时都可以离职。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l3zkv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