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降低其工资 法律 关注:2.49W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降低其工资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标签: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 工资福利 女职工 工资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61j95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