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 关注:2.71W次 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标签: 三十日 劳动合同 解除合同 法律 员工 劳动纠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ongshang/laodong/jwwxl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