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劳动工伤 >劳动合同 >

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患乙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患乙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酒店行业属于特殊服务业,酒店制定的录用条件里包括了对乙肝病人不予录用的规定,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酒店有权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与患乙肝的员工的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的,依法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在规定的这3个月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这里,酒店要与患乙肝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还要给其3个月的医疗期。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患乙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ongshang/laodong/1n4r0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