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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本地区户籍)如果家庭成员有因为就学(不含留学)或者服兵役户籍被牵走的该成员也认为是本市户籍。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合法的赡养和抚养关系。
3、对于安置军休干部、重点引进高级人才,这类人在申请经济适用住屋不受经济收入规定,资产限制等条件舒服,而由政府另行规定。
4、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收入都低于本市(本地区)最低收入,而低收入标准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调整的。
5、家庭成员在本市不得有任何房产或者土地产权。
6、家庭财产(包括现金、不动产、经营资产等等)在提出申请前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而该限制金额的多少也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规定的。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五条 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住屋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屋保障情况。
 第六条 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屋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屋保障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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