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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土地使用税也叫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地方税。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市以上的税务机关进行征收,计税依据就是土地面积。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说到底也还是一种土地使用税,所以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下面就由本站的小编为您介绍这种税的的征收方式。

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一、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2)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3)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4)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展开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一、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3)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4)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2)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四、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上文中我们对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介绍。可以知道仓储用地就是土地的一种使用形式,所以在纳税上和一般的土地使用税征收规定是一致的。值得注意的就是不同的土地性质(如:耕地和非耕地)在纳税上会有一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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