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空头支票的后果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关注:1.07W次 开空头支票的后果的后果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标签: 诉讼管辖 空头支票 诉讼仲裁 后果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ongcaijieda/guanxiajieda/0kjlp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