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解答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贷款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
3、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wu/zhaiquanjieda/j5r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