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诉讼仲裁解答 >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行使不安抗辩权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ongcaijieda/bananjieda/yook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