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诉讼仲裁解答 >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抵押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是:先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一方中止履行义务,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方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ongcaijieda/bananjieda/pl9x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