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失業保險金的應如何處理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關注:1.28W次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第28條規定:“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標籤: 騙取 勞動爭議 失業 勞動糾紛 保險金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laodongjieda/zhengyijieda/l9d7y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