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勞動仲裁立案時間 法律 關注:1.1W次 勞動仲裁立案至結案時間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標籤: 受理範圍 仲裁 時間 立案 浦東 訴訟仲裁 勞動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rwy6g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