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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 已投社保

未籤勞動合同 已投社保

已投社保 未籤勞動合同
請問下已投社保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呢,謝謝了
用人單位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雖然繳了社保,但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以上為已投社保未籤勞動合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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