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鑑定後可以撤銷嗎 法律 關注:1.25W次 如何申請工傷鑑定工傷員工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標籤: 工傷鑑定 撤銷 工傷 工傷賠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l1o93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