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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可以賣給外省農村人嗎

農村房屋可以賣給外省農村人嗎

農村房屋可以賣給外省農村人嗎
農村房屋可以賣給外省農村人嗎
1.不可以,農村自建房不可以賣給外地人,因為農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只有本村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才可以使用。也就是說,只有本村村民之間的購買協議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本村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農民、城鎮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購買主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併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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