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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工傷認定嗎

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工傷認定嗎

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工傷認定嗎
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工傷認定嗎
網友提問:我是某機械廠的一名職工,但未與工廠簽訂勞動合同。一日,我在工作中被機器絞傷手指。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8級傷殘。事後我多次找到工廠協商賠償事宜未果,故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投訴,要求確認為工傷。工廠廠長認為我與工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沒有勞動關係,不能認定為工傷。請問:未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工傷認定嗎?工傷認定律師回答:你可以要求工作認定,並且你的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在審判實踐中,領取工資證明、工友或同事的書面證明、考勤表、錄用登記表等均可作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你雖然沒有和工廠簽訂勞動合同,但你可以提交上述證據,來證明你和工廠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從而認定你所受的傷為工傷。延伸閱讀工傷鑑定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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