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是否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 關注:3W次 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是否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也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離職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標籤: 勞動合同 離職 勞動糾紛 簽訂 用人單位 告知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61ogn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