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法律 關注:1.04W次 未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是什麼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標籤: 賠償標準 未籤 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1w496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