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 關注:9.64K次 員工患重病已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怎樣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標籤: 勞動糾紛 期滿 勞動保障 醫療 勞動合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1g16n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