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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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比較正規的單位在與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時候會給勞動者開具一份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這個證明書並非法律當中規定的文書,但在某些時候卻需要用到,如辦理失業保險的時候。下面,本站小編帶來一份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幫助你瞭解相關內容。
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於 年 月 日
到本單位工作,與本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門、崗位和職務為: ,本單位工作年限共計 年 月。
一、該勞動者與我單位的勞動關係,因以下第 項(只選一項)於 年 月 日終止、解除:
A、試用期內符合法定解除條件:(1)由單位解除;(2)由勞動者解除;
B、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單位規章制度;
C、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D、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雙方協商一致,由單位解除;
F、雙方協商一致,由勞動者解除;
G、勞動者辭職;
H、合同期限屆滿,依法可以終止的;
I、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
J、
二、單位依法 (填寫“應當”或“無須” )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金額為 元;社會保險費已繳至: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人: 聯絡電話:
留置送達的時間和地點:
證明人:
送達方式
直接送達( ) 留置送達( ) 郵寄送達( ) 公告送達( )
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說明:
1、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勞動者送達本證明書。用人單位直接送達證明書時,勞動者拒簽收的,可留置送達;無法直接送達或留置送達的,可在單位內公告並用特快專遞方式郵寄送達;只有勞動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達。
2、本證明一式兩份,勞動者簽名後自留一份;用人單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筆填寫,不能複寫,塗改無效。
3、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這是一份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範本,實踐中不同的公司開具處理的證明書格式是不一樣的,但只要將主要情況闡述清楚了就可以。終止勞動關係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違法的,在違法的情況下,違法的一方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更多勞動關係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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