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不成立工傷怎麼處理?

勞動合同不成立工傷怎麼處理?

一、勞動合同不成立工傷怎麼處理?

勞動合同不成立工傷怎麼處理?

勞動合同不成立工傷依然是可以申請工傷的認定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要求單位進行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式是什麼?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在當代的社會勞動合同的簽訂就意味著雙方當事人是存在著合法的勞動關係的,當然的,如果說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的,會發生工傷的情況之下,依然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並且獲得相關的賠償的,但是首先需要經過工傷認定和工傷鑑定。

標籤: 工傷 勞動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hang/laodong/k5j4x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