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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可以簽訂不滿多少業績沒有提成嗎?

勞動合同可以簽訂不滿多少業績沒有提成嗎?

勞動合同可以簽訂不滿多少業績沒有提成嗎?

一、勞動合同可以簽訂不滿多少業績沒有提成嗎?

勞動合同簽訂不滿多少業績沒有提成是可以的,工資裡面有一個無責任底薪,所謂無責任底薪,是指員工即使沒能完成用人單位所下達的任務指標也可以拿到該單位所規定的最低薪水,所謂責任底薪就是你必須得完成單位所規定的任務,如果一點沒完成就沒有薪水,因此我們在 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時要提防公司提出的責任底薪,用人單位常常拿責任底薪這種模糊的概念來騙勞動者白白地為他們工作。

勞動法明文規定了法定的最低勞動報酬,即各省、市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提成協議,不得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制度要求。對於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不論其是否完成了額定銷售量,其底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無底薪提成制和“未能完成額定銷售量的業務員,當月不計發工資”的約定,因違反《最低工資規定》而違法

二、勞動合同對工資報酬沒有約定清楚咋辦?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勞動合同中工資包括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綜上所述,銷售員到企業從事銷售工作,會在入職的時候簽署一份勞動合同,裡面應該明確工資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數額。有的企業會在合同裡面寫上完成一定業績才給提成,這個是可以的,法律上沒有規定不行。只是要注意,即使銷售員沒有任何業績,也可以拿到底薪,企業不能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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