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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傷毀容怎麼賠償的

深圳工傷毀容怎麼賠償的

深圳工傷毀容怎麼賠償的

一、深圳工傷毀容怎麼賠償的

工傷毀容應該工傷五級或者六級標準賠償。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是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勞動關係的,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直至退休,難以安排工作的,每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是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工傷後首先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自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被認定為工傷,勞動部門將出具工傷認定決定,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停工期間工資按原待遇支付,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單位負責,住院期間按當地標準支付伙食補貼,傷情穩定後,可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根據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二、如何申請工傷鑑定的

(一)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二)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四)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五)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六)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在深圳受工傷毀容可以按照5級或者6級工傷標準進行賠償。出現工傷事故後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再按照工傷等級進行賠償,用人單位給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有一個月的時間限制,超過一個月需要勞動者自己申請工傷認定,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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