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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認定標準及賠償要求是什麼

員工工傷認定標準及賠償要求是什麼

員工工傷認定標準及賠償要求是什麼

一、員工工傷認定標準及賠償要求是什麼

1、工傷認定標準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為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事故的、患職業病的、因公外出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的、或者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因為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都應當認定為工傷。

2、工傷賠償要求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是什麼

1、在工傷發生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當地勞動部門(勞動監察中隊或工傷認定科)申報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沒有申報的,勞動者(或者親屬)應當及時申報。在申報工傷認定時,要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資料。經過治療終結後,申請傷殘鑑定。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4、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遇到的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在上班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的,也可以認定為工傷,此時單位要按照員工的工傷等級進行賠償,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賠償款;勞動者在工傷治療期間,用人單位不可以單方面終止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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