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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蕪湖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在每年的夏季溫度的上升給人們帶來很大的困擾。其中對於露天工作者來說更是加大阻礙。用人單位在合理範圍內應當進行高溫補貼。就在安徽省,蕪湖高溫補貼具體有哪些規定呢?按照當地的資訊公佈,包括補貼物件、補貼條件、補貼金額和一些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

蕪湖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一、安徽省蕪湖高溫補貼

進入6月之後,不少地區迎來高溫天氣,高溫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日前,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今年我省高溫津貼仍沿用2011年釋出的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1、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每年的6到8月份,共3個月。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3、高溫補貼發放物件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6、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其它高溫福利

二、國家標準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綜上所述,在蕪湖高溫補貼的規定中,若是相關工作人員符合補貼條件的將會給予勞動者每人每天不低於十元的補貼。同時相關補貼標準不得與國家的高溫補貼標準相違背,若發現實情用人單位將會受到法律方面的制裁和管制。當然高溫補貼並不是每個人都擁有的。

標籤: 補貼 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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