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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哺乳假不準辭退員工對嗎?

請哺乳假不準辭退員工對嗎?

一、請哺乳假不準辭退員工對嗎?

請哺乳假不準辭退員工對嗎?

哺乳期不能辭退員工。法律明確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哺乳假員工是不可以辭退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若哺乳期員工符合哺乳假休假規定,在合同期未滿期間,其所在單位不能以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不能辭退處於哺乳期的員工。但也有例外,對於產假結束後無故不去上班的哺乳期員工,其單位可以嚴重違反紀律為由辭退該員工。

二、有什麼方式可以辭職?

(一)員工提出辭職,需解除勞動合同:

(1)直屬主管於正式收到員工辭職通知書後,註明對該員工辭職的批覆(包括同意離職的日期等)。並聯同人力資源部安排與該員工面談瞭解情況及員工對公司的意見。

(2)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辭職員工辦理辭職手續。

(3)由人力資源部到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事宜且終止保險事項。

(二)公司提出辭退員工,需解除勞動合同:

(1)辭退員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解除勞資關係之最終及迫不得已之措施,若員工的違規行為經兩次警告,或其工作能力及表現未能達到公司要求者,公司變更其工作崗位及職級而該員工不同意接受時,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辭退。

(2)員工存在的違紀違規行為,公司認為嚴重者可實時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發給補償金,並根據實際情況追討其對公司或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女職工在哺乳期的,公司不能辭退,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報告,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也可以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這兩種方式用人單位所承擔的責任不同,前者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後者需要按照規定,給予員工相應的補償金

標籤: 辭退 員工 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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