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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崗後辭退如何算工資?

待崗後辭退如何算工資?

待崗後辭退如何算工資?

一、待崗後辭退如何算工資?

待崗期間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實際工作期間的工資來計算。

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是什麼?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工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解除勞動合同是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另一種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後種情況必然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是經濟賠償的。不管是哪一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之前需要根據實際工作時間支付正常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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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辭退 工資 待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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