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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賠償

工人在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賠償

工人在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賠償
工人突發疾病死亡包工頭負責任

要負責任的,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如果繳納了工傷保險費費,則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有關規定取的保險賠償; 以我對這種工地工人的瞭解,一般是熟人介紹,沒有勞動合同,更沒有工傷保險。發生工傷看用人單位領導和包工頭的個人品質,好的出錢治病,不好的不管,工地上老鄉多的,一起鬧鬧會給點錢;這種自然死亡,好點的領導會給點喪葬費,不好的估計連該發的工資都不發。對死者的家屬,我深表同情;但 我們不能脱離社會實際來空談法律,如果真的出現了我説的情況,那隻能看死者遇到的老闆和包工頭的個人品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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