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鑑定賠償標準是否有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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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鑑定賠償標準是否有年限
有時間要求。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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