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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號上班算加班嗎

2021年1月2號上班算加班嗎

一、元旦節後一天上班算加班嗎?

2021年1月2號上班算加班嗎

元旦節後一天屬於法定的休息日,如果企業沒有為員工安排補休的話,則需要向其支付兩倍的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補償。並且我國的勞動法中規定了,工作周最長允許小時數不應該超過40小時,如果超過了這個標準,就應該支付加班費。每日最長工作小時數為8小時,超過了這個標準,也需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費。

二、工資的計算方法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三、加班費的支付標準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四、加班費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五、春節加班屬於侵權的情況

如果春節期間連續7天加班,屬於超時加班,違反勞動法規,不但員工有權拒絕,還可以舉報。如果員工舉報,單位將為此受到處罰。這是因為,《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指出,“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無論員工是否同意,超過法定加班時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如果單位違反該規定怎麼辦呢?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需要向週末工作的員工支付2倍的工資,具體情況還是要根據勞動合同中工作時間安排來看,如果企業拒絕給予員工相關的補貼,則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進行投訴舉報,同勞動爭議仲裁會進行申訴,相關的問題可以向勞動保障維權服務站進行法律諮詢與幫助。

標籤: 上班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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