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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通知去醫院工傷鑑定要帶哪些材料?

勞動局通知去醫院工傷鑑定要帶哪些材料?

勞動局通知去醫院工傷鑑定要帶哪些材料?
勞動局通知去醫院工傷鑑定要帶哪些材料?
工傷認定書原、複印件。
1、填寫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申請表在受理機構領取);
2、工傷認定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3、醫療機構診治工傷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根據需要組織工傷人員進行醫療檢查,並依法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在面見工傷人員的基礎上,依據國家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提出鑑定意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並及時送達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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