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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合同未到期新合同未簽訂新崗位是否可以拒絕

老合同未到期新合同未簽訂新崗位是否可以拒絕

老合同未到期新合同未簽訂新崗位是否可以拒絕
老合同未到期新合同未簽訂新崗位是否可以拒絕
原合同未到期,有權拒絕簽訂新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是終止勞動合同還是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是無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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